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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6月3日訊 據臺灣“東森新聞”報道,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貪遭解職,桃園縣長吳志揚2日出面說清楚,指出合宜住宅政策將調整,同時宣佈與遠雄解約。他說當初請葉世文加入縣府團隊,是因為他長期在“中央”服務,有長期資歷,吳志揚甚至表示,將在員工證貼上“談公事請到辦公室,不跟利害關係人飲宴應酬”字條,要求同仁“當可被人民信賴的公僕”,要有責任及榮譽。
  吳志揚2日拿起識別證說,“各位,我希望大家以後拿識別證,可以很驕傲的說,我來自桃園縣政府,我是你可以信任的公務員。”他接著說,以後要談公事“要到辦公室,不能在外面與廠商有私下聚會”、“見到別人將失足,要拉他一把,不要等他出事。”
  吳志揚2日出面,並說此事重創縣府形象、士氣,作為桃園縣的大家長,對任何錯誤與瑕疵,他都無法推卸責任,因此向桃園鄉親與社會大眾表達歉意。他對葉世文如此信任,卻發生收賄案,讓他相當失望,無法原諒葉犯下的錯,“心到現在都很痛。”
  為防弊案,吳志揚指示人事處在員工證背面,貼上“談公事請到辦公室,不跟利害關係人飲宴應酬”字條,他說,日後施政除了質量,效率,更要求責任與榮譽,員工必須掛背面貼字條的識別證,做為員工護身符及信仰。
  桃園縣府5名城鄉、工務、地政和相關業務主管即日起調離主管職務,全面配合調查。遭調職或撤換的主管包括縣府秘書長鄭瑞成(合宜住宅標案評委)、工務局長朱惕之、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、地政局長林學堅、政風處長沈鳳梁。而八德合宜住宅案目前葉世文、白手套蔡仁惠、遠雄董事長趙藤雄、遠雄副總魏春雄等4人遭羈押。 責任編輯:林靖東  (原標題:臺灣桃園兩任副縣長都出事縣政府檢討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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