衢州那位給情人寫情愛承諾書的周姓官員,年過半百卻在婚外戀中煥發出第二春,在描述自己與情人的關係時,並沒有大家想象中的心滿意足,反倒有一肚子的委屈,他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痛斥情人苦苦相逼,自己經受不住威逼,對不起組織。
  “被逼”和“對不起組織”,周回應中的這兩個關鍵詞看起來只是一邊為自己辯解,一邊向組織懺悔,其實大有深意,因為被逼,所以對不起組織,潛臺詞就是:我本質上是好的,只是架不住外面的世界太壞、誘惑太大;我主觀上是好的,只是客觀上被人威逼做了對不起組織的事。寥寥數語,一個被逼無奈、背負重壓在婚外戀中苦苦掙扎的官員形象呼之欲出,哪怕攪不渾水,至少也能博得一點同情。
  在法律中,主動和被動定性與量刑差別很大,主動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可以判死刑,但過失造成的有的只需緩刑就可以了。兩性關係,在黨紀國法中是個可大可小的事,大可以大到道德敗壞,小也能小到生活作風問題,如果周的被逼說成立,無疑將大大減輕他所面臨的負擔。
  這種負擔不是來自於他自己的家人或者對方的家人,而是組織。兩情相悅你情我願的事,法律管起來最多只能扣個破壞對方家庭的帽子,對方不可能問你要補償,那涉嫌敲許,打你一頓,更是刑責,除了借道德、社會評價施壓,幾乎毫無辦法,忍一忍也就過去了。可是組織不一樣,作為一名官員,組織是有辦法讓你很不痛快的。所以,他必須向組織有所交代,這不是他不向自己家人道歉,不向對方家人道歉,卻對組織說對不起的原因。組織決定了一名官員的前途,向人民認錯,他得不到什麼好處,但是向組織認錯,一旦獲得原諒,其利益是巨大的。
  周在思想上的被逼論和肉體上痛快馳騁,在公眾看來,只不過是在笨拙地演繹著“肉體雖然很骯髒,靈魂其實很乾凈”的古老笑話。
  他可能忘了,組織從來都不是抽象的存在,是每一天的生活,是持之以恆的堅守,矢志不渝的信念,從爬上情婦的床那一天開始,他其實已經把這一切丟得乾乾凈凈了。在那些甜甜蜜蜜的日子里,既看不到被逼的無奈,也沒有將組織放在心中的自覺。
  幾乎每個貪官,或因為行為不檢受到處罰的官員,在反思自己的行為時,總會有這麼一句“對不起組織”的話。那些個從品德到形象都已經倒掉的官員,當他們肆意破壞組織紀律組織原則時,他們視組織如無物,巴不得組織離得越遠越好,管得越少越好,可當他們犯事被曝光以後,一個個都念起了組織的好,向組織尋找慰藉和溫暖,就好像組織是那個永遠會原諒自己的孩子犯錯的媽媽。
  其實,他們根本不在乎組織是否受到了傷害,他們在乎的是,出事以後組織別拋棄他們。一句“對不起組織”不過是犯了事以後想緊緊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。
  (原標題:“對不起組織”里的如意算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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